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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
请律师一般要花几千元左右,根据各地律师收费标准来看,律师收费项目主要分为刑事案件收费、民事案件收费和行政案件收费。收费的具体项目包括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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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件收费 (一)代理刑事案件 1、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3、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4、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5、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收费说明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费的通知。各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央和北京市配送服务改革要求,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从2019年4月1日起取消我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是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重大事件,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了维护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确保放而不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是从2019年4月1日起,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将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二、律师法律服务费放开后,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为客户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能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严禁串通涨价、恶意低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的,违反律师法律服务费和办案差旅费统一收取规定的,不开具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不向委托人提交代理费或者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违反《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各自的职权,依法查处,切实维护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京发改规[2016]10号)的废止,由发文机关依法办理。北京司法局北京律师协会2019年3月2日。
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费的通知。各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央和北京市配送服务改革要求,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从2019年4月1日起取消我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是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重大事件,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了维护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确保放而不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是从2019年4月1日起,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将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二、律师法律服务费放开后,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为客户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能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严禁串通涨价、恶意低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的,违反律师法律服务费和办案差旅费统一收取规定的,不开具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不向委托人提交代理费或者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违反《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各自的职权,依法查处,切实维护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京发改规[2016]10号)的废止,由发文机关依法办理。北京司法局北京律师协会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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