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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
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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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人无能力赡养老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赡养人无能力赡养老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根据老人的诉讼,法院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徐大爷的女儿已经去世,儿子也的确失去了赡养的能力,考虑到徐大爷夫妻俩年龄较大,生活也比较困难,需要人赡养,因此在徐大爷和他孙子之间进行了调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和孙女以及有能力的外孙和外孙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而在徐大爷的案件中,其孙子有稳定工作和收入,具有负担和赡养能力,同时徐大爷的女儿已经去世,儿子卧床无力赡养,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此孙子应该履行赡养徐大爷夫妻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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