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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笔录与抓人逮捕没有必然联系。只是通知你去做询问笔录,并不是逮捕或拘留,而且如果是逮捕,检察院只是做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询问笔录要如实地...
检察院是司法监督机关,而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公安机关抓人是需要检察机关批准的,检察机关当然是有权直接抓人,只要是检察机关认为形势需要,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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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逮捕和拘留多长时间取决于具体情况。检察院自我调查案件,在嫌疑人被刑事拘留14天(可延长3天)后,提前批准逮捕,逮捕后2个月(可延长半个月),调查结束后移送公诉部门,公诉部门有一个月的审查期,法院有两个月的审判期,至少不超过3个月。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公安局检察院可以抓人,法院不能直接抓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者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明。 拘留后,被拘留人应当立即送拘留中心拘留,不得超过24小时。除不能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者恐怖活动犯罪的,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妨碍调查的情况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讯问被拘留人员。当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提交批准逮捕书,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八条 批准逮捕的,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是否符合逮捕条件;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检察官当面陈述; (三)调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者,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嫌疑人的,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后,应当根据情况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原因,需要补充调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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