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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商标侵权赔偿额要得到支持的,商标权人要收集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获得利益的证据,有证据就能得到支持。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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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都属于商标侵权。
由于涉及到图案,因此它和普通侵权案件有所差别,就是首先要看被诉侵权的标识和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使用的商品是否和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前述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还要判断被诉侵权的行为是否是商标性使用行为。商标性使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的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到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如果以上两个方面同时符合,则会被认定为商标侵权。
是指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使用了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而且有可能造成消费者在商品或服务来源上的混淆。主要抗辩方式有: 1、非商标性使用抗辩。比如,商业街的美食地图上使用麦当劳、真功夫等商标。 2、正当使用抗辩。正当使用一般包括叙述性、描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 3、权利用尽抗辩。权利用尽即商标权利人在商品合法投放市场之后就不能对该商品的进一步流通如转销、分销等进行干预。 4、合法来源抗辩。商标未使用抗辩,此种抗辩会构成侵权,要停止,但可以不需赔偿。 5.在先使用抗辩。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在先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6、商品不类似抗辩。在进行抗辩时,若能证明双方商品不类似,则不构成侵权。但是知名品牌可以获得跨类保护。 7、商标不近似抗辩。 8、恶意抢注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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