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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所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
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就不算。 夫妻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是由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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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离婚前会有一段时间的分居,分居期间双方处于协商离婚阶段,生活已经完全分开,但是会有一些民事行为,比如借钱,因为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此时的债务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关于是否是共同债务,不是以是否分居为判断依据,而是取决于以下三点:一是双方是否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二、是否用于家庭日常需求;三、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由此可以看出,即使夫妻分居后没有共同生活,如果满足上述其他情况,仍可能构成共同债务。因此,是否分居不是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而是回归债务本身看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有关。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 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 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 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夫妻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是由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夫妻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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