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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贷款买的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房子登记于该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
1、《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如果双方都要房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还可能会采用竞价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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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理由不充分,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般是只是会调解,不会判决离婚。但是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合好可能的情况下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将根据以上原则判决。
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 (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得到房子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如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出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如果双方条件相同,且未生育子女,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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