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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疗过错的鉴定程序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释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1、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
申请医疗过错的程序是: 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二、向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提出申请。 3、由医疗机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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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8项的规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行为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其举证责任在医方。但对其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既是当事人的义务,也是当事人的权利。患方当然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或者向相关鉴定机构提出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申请。即使医方已经提起了医疗事故鉴定,患方仍然可以提起医疗过错鉴定。审判机关无权加以限制。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申请的要求,而且对于书面申请的内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体为对鉴定事实的叙述和鉴定结果的请求、理由等等。在现实医疗纠纷鉴定实践中,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医疗技术问题说不清楚、对于鉴定程序也缺乏了解,往往是带有鉴定的要求就直接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鉴定中心的接待人员,从方便鉴定的角度出发,会按照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填写或者撰写相关的文书,但是,这样的帮助是出于对患者及其家属方便的基础上的,如果相关工作人员不提供这样的方便的,患者及其家属也不要生气,按照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应当撰写相关申请的。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撰写相关材料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请求协助和帮忙。
看有无诊治不当,救治不及时,可行医疗过错鉴定。 一、先核查以下内容:(1)医方的主体资格(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科目核定情况;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证,是否存在执业类别、执业地点错误等)(2)医疗行为是否不当(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断治疗护理规范,是否违反法定义务(3)损害后果(4)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 重点审查医方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 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并封存主、客观病历、残留药品、器械等,收集以下证据:诊疗经过(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等)、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二、赔偿项目:1丧葬费: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处理途径:1双方协商2尸检、行政处理:卫生局调解,进行尸检、医疗事故鉴定(医方所在地的区或县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初次鉴定或省直辖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再次鉴定)3诉讼:以人身损害或医疗事故损害立案,递交诉状、病历资料、司法鉴定申请等证据。
医疗过错鉴定一般要45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限是45日。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期限是15天。期限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次日起计算。超过15天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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