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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监察部文化部 人事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人口发〔2007〕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口计生委、监察厅(局)、文化厅(局)、人事厅(局)、工商局、广播影视局、体育局、文联、青联、工商联,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口计生委、监察局、文化局、人事局、工商局、广电局、体育局、文联、青联、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认真落实《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推进综合治理,现就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宪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自觉遵纪守法是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重要的社会责任。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应带头模范地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将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提拔任用干部,推荐各级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候选人、工商联执委,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的一项基本要求,并建立必要的审查制度。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公民再生育审批结果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批准党员、干部再生育,以及发现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应及时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要将城镇居民违法生育情况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二、大众媒体要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要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开展中央《决定》精神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倡导社会责任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制教育,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每年要集中组织策划一批计划生育公益宣传活动,宣传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行为。新闻媒体要客观、真实地宣传和报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事件,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涉及社会公众人物生育情况的宣传报道要事先向人口计生部门核实其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三、组织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各地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对二胎审批、二胎生育的情况,以及违法生育者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进行检查或审查。依法调查取证、核实违法生育情况,核实当事人的实际收入。对违法生育人员和尚未处理到位的违法生育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对典型的案例,要集体研究,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恶性案件的发生。 四、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违法生育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当事人的收入情况。对难以确定收入的,要会同各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科学、合理地评估其实际收入。 征收户口不在本地的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时,必须通过正式途径协商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调查、核实其实际收入,然后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对社会公众人物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要向上一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对违法生育的党员,要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依照党纪和有关法规处理。对公务员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的,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从严处理。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违法生育的,其企业不得评为先进、模范企业。对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根据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及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将贯彻本通知精神的情况及时报送中央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中组部人口计生 监察部文化部 人事部工商总局 广电总局体育总局 中国文联全国青联 全国工商联
徐州市计划生育指导所(徐州市世代服务中心)位于徐州市复兴南路328号,地处市中心区域,覆盖城区常住人口130万人,六县(市)人口786万人和城区流入人口50万人。世代服务中心通过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医疗转诊会诊、工程项目、课题研究、深入基层和例会制度等方式,与各县(市)区世代服务中心、镇级服务站建立了紧密的业务联系,在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防治、优生优育咨询指导、不孕不育症诊治、更年期保健等方面建立了会诊转诊网络体系和联系制度,形成了以市世代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县世代服务中心为基地、以中心站为纽带,以镇站为主体“四位一体、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对提高各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健康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3年9月29日,市人口计生委召开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会,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要紧密结合人口计生职能职责、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一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坚定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理想信念,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以饱满的精神面貌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二是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科学分析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形势,查漏补缺,全面高效完成年度人口计生考核各项指标任务。三是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深入推进“生育文明.五型计生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提升计生家庭幸福指数。四是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在全市计生系统掀起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五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人口计生系统法纪意识、坚守廉政底线。严格遵守和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和实施意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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