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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离开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申领,应当向居住地公...
广东省居住证》的办理办理条件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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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证有效期满的,持证人须在期满前三十日至期满后十五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延期手续。未按期办理延期手续的,停止计算连续居住期限。 二、续办事宜: 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 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 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 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一、居住证有效期满的,持证人须在期满前三十日至期满后十五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延期手续。未按期办理延期手续的,停止计算连续居住期限。 二、续办事宜: 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 2、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 3、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 4、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流程如下: 1、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址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登记; 2、随后,工作人员会核实流动人口提供的居住地住址,符合登记的,发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 3、在登记满6个月后,申请人便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4、工作人员自受理之日起对符合要求的,在十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证办理有效期统一为1年,如需续签,需在到期1个月内,携带本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续签。经工作人员核实后,符合要求的,当场对居住证重新擦写有效期限并发还给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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