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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他们夫妻都在北京工作,但是他们的户口都在各自的老家,现在他们想离婚,是否能在本地的法院办理,如何办?答复:你好,《婚姻法》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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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需要您携带身份证件及起诉状。离婚的是由是什么?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对方是否存在出轨、家暴、赌博等行为?您可据此在离婚诉讼中提起损害赔偿要求。是否办有结婚证?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是否想要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可以在结婚注册地即户口所在地,或者对方常住地一年以上这两个地方地方起诉离婚。但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使在住所地起诉,法院也会移送到住所地。但在住所地,有的法院需要临时居住证。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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