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可以补办。 2.当事人可以直接到生孩子的医院去补办即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是不能更改的,但是在申报户口的同时,可以更改户口本上的名字(以一次为限),把出生证的名字添加在本人的户口本常住人口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的。以上海市为例,根据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资料五、首次签发应当符合什么条件?(一)《出生医学证明》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打印。(二)《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根据新生儿出生时的状态填写,正页、副页和存根所有项目内容准确,填写齐全,严禁涂改。(三)新生儿信息:1.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2.新生儿“出生地点”栏,依据新生儿出生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填写。3.“医疗机构名称”栏,按助产机构的全称填写。其他情形的填写“/”。(四)新生儿父母信息:1.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其姓名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其他信息填写中文。2.新生儿父母“年龄”栏,按照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实际年龄填写。3.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在“国籍”栏分别填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4.对于未提供民族信息的,“民族”栏可填写“/”。5.“住址”栏填写新生儿父母户口地址或有效身份证件地址或现住址。有特殊情形的外籍人员可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栏按照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户口簿的号码填写。7.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的,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申领
不行的。带上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节省医院,由院方提供出生证草稿,然后到妇幼保健站开正式的出生证明,在带上妈妈的户口不到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这些都要在宝宝出生后一月之内办妥。在宝宝妈妈生完三个月之内到计划生育指导站落实节育措施后,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单位盖章,拿着节育措施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出生证明到计生委办理独生子女优待。
不能更改户口本的“出生年月”: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更正户口本“年龄”的,必须交验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来佐证; 2、而《出生医学证明》的记载,一经确定,原则上来说,就是不能更改的,在两者的“出生年月”一致的前提下,不能办理该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三、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二)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3人已浏览
481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