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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具有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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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主张有限公司是股东以其预约的出资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公司不仅具有公司的基本特征,还具有①人合资兼备的法律特征。有限公司的一个特点是集合合作企业的人合性和股份公司的资合性于一体。②募集资金的封闭性。有限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只能在股东内部募集资金,有限公司成立时的所有资本来源于所有股东预约的资金财产总结。③公司资本不等额。有限公司的资本不必像股份公司那样划分为等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也不必按等额股份的整倍数出资,而只需按协议出资,并按出资比例对公司享受权利,承担义务。④股东人数限制性。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⑤股权转让严格性。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股东的出资证明不能流通或质押。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所有权转让半以上股东的同意。所有权转让时。其他股民享有优先权。⑥组织机构的筒化性。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与股份有限公司相似,但通常比较简化。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特征?一人,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主体是单一的,也就是说,股东只有1人,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规定的出资额;(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人数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即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且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人数无最高额限制。 2、承担债务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3、转让股份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在法律上有严格的限制,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部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何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4、注册资本的区别。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限额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定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组织机构的区别。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唯一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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