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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也就是说,贷款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
对借款人产生诉讼时效中断,对连带保证人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一般保证责任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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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是为借款合同也就是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也就是说,贷款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权请求贷款人赔偿损失。同样,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这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借款人应当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贷款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
1、借款合同无效保证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因为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一般也无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法律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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