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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之后又复婚的,双方的财产并不会发生混同,虽然之前离婚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作出的分割,但现在重新缔结婚姻关系,已经分割的财产也不会自...
1、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2、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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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和丈夫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后因感情不和我们离婚了,丈夫、孩子和我各占房子三分之一的产权。后来我帮丈夫还债,他所占的房子三分之一的产权也转给了我,并留有字据。目前我和丈夫想复婚,请问如果我们复婚后又离婚,丈夫会分走这房子的产权吗? 婚姻法专家刘伟民答复: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属于你婚前(复婚前)的财产,系个人财产;如果复婚,则该房产仍属于你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没有约定为共有,则并不因为复婚而改变财产的性质。因此,如复婚后再离婚,该房产仍属于你所有。当然,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通过书面明确约定更好。
离婚后各自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也就是婚前财产,再复婚的夫妻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在认定夫妻一方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离婚后又复婚的,婚前财产按复婚的时间确定,即复婚前的财产均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2、复婚前的财产包括第一次结婚前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离婚时分配所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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