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的小股东让公司回购自己股权,可以在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的情况下请求公司回购...
1、公司的小股东让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的情形有,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权。根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的小股东让公司回购自己股权,可以在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的情况下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股权转让约定的,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其中转让股权约定股权价格,正常情况下,合法办理完退出股东身份的手续这一方对公司再无任何权利和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有限责任。以于公司外部第三人来讲,只要没办股东、章程变更备案,原三个股东仍是公司股东,承担相应义务。对于公司内部股权关系而言,三个股东补充协议,其实是出资变更协议,没出资的股东丧失了出资股东权利。股东并不直接拥有公司资产,而是通过股权的形式享受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7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