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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第一,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现有的技术成果。 第二,技术转让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第三...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规定,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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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形性。技术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知识性的东西;它只能靠理解去把握。有些技术可用语言来表达;而有些技术只存在于“能人”的经验中。 (2)系统性。零星的技术知识不能称之为技术。只有关于产品的生产原理、设计,生产操作,设备安装调试,管理、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知识、经验和技艺的综合,才能称之为技术。 (3)商品属性。技术是无形的特殊商品。正因为技术不仅有使用价值,而且也有交换价值,所以它才能充当技术贸易的交易标的。 主要方式 技术贸易的主要方式有: 1)技术买卖。即技术所有权的转移,这种工业产权所有权的转让,在技术贸易中是极少见的。 技术博览会 2)许可证贸易。即技术使用权的转移,是指技术的输出方将某项工业产权或专用技术的使用权及相关产品的制造权、销售权,通过许可证合同有偿地转让给引进方的一种交易。许可贸易范围主要包括专利许可、商标许可、专有技术许可、组合许可等。 3)有偿技术咨询。 4)技术服务与技术协助。 5)合作开发经营。 6)国际直接投资。 7)成套工程承包
企业转让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技术,限于其拥有所有权的技术。技术所有权的权属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一、合作宗旨: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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