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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属政府原因或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闲置按以办法处置:(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
对于一般性灾害天气造成的农业损失,政府有关部门尚无赔偿或补偿政策。农户要想获得赔偿可通过上相应农业保险,根据保险合同列明的条款,在达到条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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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合同成立的条件: 1、技术成果已经掌握;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 3、当事人对转让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二)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三)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以上是广东省的规定,你可以依法要求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和财政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以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分担机制,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自然灾害地区农村居民无法克服的服装、食品、住房、医疗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抢救受灾群众,安慰受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房屋,以及采购、管理、储运救灾物资等费用。第三条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助的方针。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主要由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助、互助,以及地方政府对受灾群众生活的基本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补助。第四条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分级管理、分级负担;(2)专项、重点使用;(3)公平、公正、公开、透明;(4)加强监督,注意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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