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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
总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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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1、在离婚后原抚养方因罹患重大疾病或严重残疾导致无法继续抚养子女。这种情况下通常原抚养方无法继续工作经济状况可能无法支持继续照顾,又或者没有精力照顾子女,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抚养权。 2、原抚养方有虐待、遗弃、未尽抚养义务或者对子女成长造成不良影响情况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这种情况下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需在变更时提供证据,证明原抚养方不适合履行抚养权。 3、子女已经年满8周岁,自愿放弃跟随原抚养方生活,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这种情况下一般法院会单独进行问询子女的意见。 4、原抚养方身故、犯罪受监禁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一般来说只要是正当情况,有充分证据的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进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司法程序变更抚养权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准备诉讼材料和证据。若证据充分理由充足法院应当准予变更。
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抚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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