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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二手房卖方不迁出户口,只要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迁出户口的时间,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其尽快迁出户口。否则对方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迁户口的义务,属于...
在该前提下,应由房主(配偶)向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购房入户,当事人的户口选择随迁入户即可,具体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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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经常出现户口问题是购房者往往容易忽略的另一问题,户籍问题直接关系到子女上学等基本权益。房屋买卖中的户籍迁出与迁入一旦发生纠纷,不是民事纠纷,非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行使户籍管理职权的公安户政部门也无法将卖方的户口强行迁出,这一问题是很难解决的。所以在购房前最好委托律师到公安户政部门调查是否存在卖方的户口未迁出,如果卖方的户口未迁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售房者的户口迁出时限或由售房者承担违约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像您这种情况购买二手房迁户口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购房人申请入户报告;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配偶入户的需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未成年子女入户的需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及户口簿; 5.入户人与购房人关系证明及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房屋所有权证; 7.房屋交易鉴证证明书。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不符合《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第13条的人员,购房入户时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莞城、石龙、虎门、常平购房入户的每入户一人缴纳15000元,在其他镇区购房入户的每入户一人缴纳12000元。
以下提供三个建议供广大购房者参考:1、通过审查对方户口本,并留存相关证据,了解对方二手房目前户籍状况。2、在交易之前到户籍登记机关查询原户主户籍情况,并在房产过户登记之前要求迁出。相比第一种做法,这种方法是最保险的。为什么要选择在房产过户登记之前迁出这是因为如果在过户登记之前知道对方户口未迁出,购房者可以拒绝买房,解除交易合同;如果等到已过户再要求迁出,问题就很棘手。3、细化合同内容,增加合同中户口迁移违约条款。在购买二手房时,第一,可以在签订购房协议时约定好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明确约定原产权人户口迁出的时间以及不及时迁移应负的违约责任,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第二,约定好付完房款的时间。为保证售房人履行合同或在售房违约时得到保障,购房人还可以户籍迁移作为支付部分房款的条件,避免购房后发生户口迁移纠纷。第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附件中提出“强制迁出户口”的条款,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有权要求对方户口强制迁出。以上是对二手房户口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购买二手房户口怎么办等问题的简要分析。事实上,在微观上,现实中二手房户口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在处理二手房户口的问题上,广大购房者最关键的是要做好预防工作,在预防上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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