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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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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合伙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由此可见,由于合伙企业本身不是法人企业,其本身是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处理特殊用途财政资金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资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收入中扣除:1、企业可以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资金有特殊的资金管理方法或具体的管理要求。3、企业单独核算资金和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申请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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