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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 2015年最新酒驾处罚...
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检察院是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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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对检察院醉驾怎么处理的回答,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也可以继续移送审查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可以撤案。如果认为构成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再次移送审查起诉。但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因此,实践中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会按撤诉处理。
没事,一定要去,去了做份笔录就行了,如果不去的话,检察院会要求公安局收监。 醉驾,定的罪名为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改变管辖权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院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可能存在的,可以要求其说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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