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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的话就认定其不再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不好要钱了...
1、嫁出去了户口不迁是可以的,户口的迁移没有强制的规定。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迁与不迁,没有强制性的。而且如果女方是农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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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介绍不足。
我老公没钱,现在外面有小三,那个小三是离异老女人,可能她手上有点钱,我老公就看上了她的钱,我有两个孩子,大的上二年级,小的刚满一岁,我现在又不能上班,那个女人在电话里还骂我说,要是把孩子送过去他们在地方就把两个孩子都掐死,我现在该怎么办?急我很舍不得两个孩子,我老公每次才给我几百块钱的生活费用,钱的用的都很紧
1、嫁出去了户口不迁是可以的,户口的迁移没有强制的规定。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迁与不迁,没有强制性的。而且如果女方是农村户口,已出嫁,但其户口未迁出,且其结婚后仍保留有土地并且在当地生活,具备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农村农业户籍妇女出嫁后,户口仍留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在当地分配有生产资料,应视为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享有获取土地补偿款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改变户籍性质和退出承包地之前,一般不宜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更不能以已经出嫁为由排除其平等获取集体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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