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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 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
(一)拆迁人请求被拆迁人搬迁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如果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搬离房屋的,拆迁人可以直接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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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人情况:乙方已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取得拆迁人资格证书,乙方承诺依法与甲方就拆迁补偿达成协议。2、房屋补偿:目前甲方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0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为10平方米,共用建筑面积为10平方米;经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此类房屋所有权单位价格为人民币/平方米,因此甲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总价值为人民币/平方米。3、土地补偿:目前甲方房屋占用的土地总面积为10平方米,其中甲方享有专有土地使用权的面积为10平方米,甲方与他人共有土地使用权的面积为10平方米;经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此类土地使用权单位价格为人民币/平方米,因此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总价值为人民币/平方米。4、其他补偿:考虑到甲方长期居住在这里,搬出家园会给甲方带来很多不便。本着奖励补偿的原则,乙方承诺除房屋补偿和土地补偿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补偿:1。电话号码变更费用:2。有线电视安装费用:3。运输费用:5。补偿支付方式:根据双方协议,乙方共支付甲方补偿人民币元,乙方承诺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银行账户支付全部补偿。6、禁止行为:考虑到甲方的弱势地位,乙方承诺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绝不会采取任何停水、停电、停暖等行为来影响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则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100元赔偿。七.争议解决:双方有争议的,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其它: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三份,乙方提交一份房屋行政管理机构。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年、月、月、日。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 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给付补偿或安置的房屋,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应作为房屋确权纠纷案件审理,未取得争议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被拆迁人,可另行起诉拆迁人,拆迁人应负另行安置或补偿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拆迁补偿款纠纷如属于对方不按照补偿协议支付补偿款的情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等订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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