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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要给予受理,并出具相关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合格...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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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步骤: 1、申请咨询。廉租房的申请是需要具备资格和条件的,所以想要申请之前,可以到房管局或者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先咨询清楚,看看自己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如果符合条件的话,领取《廉租房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2、申请条件。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一般要有本地的户口,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申请人不得拥有房产、汽车等等奢饰品,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要求在15平方米以下,具体的标准和要求以当地制定的政策为准。 3、提交申请。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申请材料,一般来说包括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的低保证明,离职或者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金证明或者失业保险证明,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失业证明。 4、相关部门审核。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申请材料以后,就只要等待他们的受理审核了,一般会在3个月以内完成这项工作,申请人期间可能会接受有关部门的入户调查或者电话调查,如果3个月以后没有收到反馈,申请人可以到房管局进行主动咨询。 5、资格人公示。申请人的资料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以后,一般会在指定的地点或者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1个星期,公示期间相关部门如果没有收到其它人的异议,就算通过了廉租房的租赁资格,申请人就可以开始选房认租了。
公共租赁房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保定市从2011年起,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起步年。按照2年的建设周期计算,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大概也要2013年。现在只是建设阶段。届时,将出台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租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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