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当我户口本丢失时,我应该怎么办?

2024-11-25
户口本首页丢失的解决方法是及时更换户口本。补办或更换户口本时,需要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书面申请,并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公安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通知申请人领取补发的居民户口本。关于居民户口簿的填写,1. 户号应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2. 居民户口簿首页应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并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3. 住址变动登记应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4. 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人的公民,应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应填写“久居”。5. 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应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应填写“久居”。6. 登记日期应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卡时的具体日期。7. 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签章。8. 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居民户口簿内其余各项登记内容的填写,均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内有关各项的填写说明相同。常住人口登记卡由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