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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学校入学,户口是否需要满一年或几年,你应该直接向招收新生的福州台江区第五中心小学咨询。在这个平台上咨询,你反而难以得到准确的答案。r每个...
小学入学时间规定:根据往年小学入学政策,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学生较少的地区应招收六岁儿童,确保六岁三个月的儿童全部入学;学生较多的个别地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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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安区1、房屋材料时间要求: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必须在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注: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在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2、自2020年起,父母双方或乙方在本式上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健)需要连续一年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3月31日为基础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年限不计算3、必须提供儿童身份证自2020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青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必须提供身份证,请家长提前办理2、光明区1、根据房屋租赁部门的政策,从2019年5月起,无合法产权的房屋将不再出具《房屋租赁信息》,2020年申请学位时租房家庭该如何提供房屋证明?(1)父母租用具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或政府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申请学位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期限要求为: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住在这样的房子,从发证时间开始,积分标准为1分/月。(2)父母租赁无合法产权的房产,根据房屋租赁部门的政策,不能办理符合2020年学位申请期限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建议家长在2019年3月31日前登记居住信息(一是及时在社区网格部门登记居住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居住证登记地址)。我局将根据市统一政策,及时公开发布2020年学位申请所需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办理要求。3、自2020年福田区以来,申请非深户籍租房的学生,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4、坪山区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或房产登记证)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必须有国土部门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2018年暂时不需要提交入伙通知书,从2020年起必须提交5、盐田区(1)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小学招生办法1、小学:非购房者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外小)一级学位说明:如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0年及以后年份,学区租房需要3年以上(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才能申请外小一级学位。住在外面的小学区,截至2019年2月28日,租房不满3年的,归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者。二、初中:如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0年及以后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秋季学位,学区租房认可时间超过3年。(2).父母一方有使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功能。居住证的发在2019年4月1日前发放。2020年及以后秋季招生,需提供当年4月1日前发证的居住证。如果申请人的父母一方是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3)申请外小二类等小学学位的非深户儿童,2020年及以后秋季招生以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居住一年以上的合法学区房屋租赁证明。6、龙华区2020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的签发日期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购房合同.其他类型的住房.房屋租赁信息可以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7、盐田区(1)招生对象1。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具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深圳户籍儿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居住满一年。连续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一年,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度户籍适龄儿童。2、初一2020年6月小学毕业,父母在盐田居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深圳户籍儿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子女;当时在深圳读小学六年级,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居住满一年。连续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度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小学入学户口时间规定: 根据往年小学入学政策,规定结合市区实际,生源较少的地段应该招收六周岁儿童入学,保证六周岁三个月儿童全部入学;个别生源较多的地段,经当地区教育局的批准,可以进行适当的控制,但必须保证六周岁六个月儿童全部入学”。 2、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不可以:孩子的户口要迁入武汉的,必须本人的父母、配偶之一在当地有稳定住所的并且该房产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的,才能迁入户口。第三条购房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第四条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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