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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其工资待遇根据新任职务、新任岗位按不高于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服刑期...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缓刑人员,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本人受刑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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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的国家公务员被判缓刑应当开除公职吗?生活待遇如何?如何理解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中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二条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受并安排工作,工资按新录用人员工资办法处理,工资按新岗位确定,新岗位按不高于同等条件的人员重新确定。服刑期满后,如果被原单位辞退,就没有了。根据《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批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的,拘役期间停止发放工资。期满释放,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原单位接分配正式工作的,可以参照缓刑人员缓刑期满后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被监禁以上刑事处罚的,在服刑期间停止支付工资。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受并安排工作,工资按新录用人员工资办法处理。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缓刑人员,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本人受刑罚前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机关工勤人员按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受刑罚前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若按此发放的生活费低于本地区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地区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缓刑期满至原单位对本人作出处理期间的生活费,按缓刑期间的标准计发。 ——以上是浙江省的规定。各地规定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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