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罚款是一种刑罚,我国刑法中的罚款主要适用于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其他故意犯罪。罚款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
刑满释放后依然要缴纳罚金。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单科式;选科式;并科式;复合式。 《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的罚款可以在刑期到期后支付。根据国家《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判处的罚款一般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只要法院判决指定的缴纳义务人在刑期到期后一次或分期缴纳,就可以在刑期到期后缴纳;另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难以缴纳的,经法院裁定也可以延期至刑期到期。
依据判决书上内容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所谓罚金,指的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也就是说,罚金和刑期,都是对罪犯的刑事处罚,因此必须依法缴纳。涉及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是附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都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会在判决书中作出缴纳时间的判决事项的,须按判决的指定期限缴纳。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判决指定的期限”应当在判决书中予以确定:“判决指定的期限”应为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还需要交纳罚金的,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如果当事人不交纳的,法院可能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犯罪分子的财产在异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第十一条自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第二日起,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法定减免事由不缴纳罚金的,应当强制其缴纳。 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已被扣押、冻结财产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992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