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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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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被处罚人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应告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起诉时间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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