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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负责人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
一:负责公司的全面财务会计工作。二:负责制定并完成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办法。三:解释、解答与公司的财务会计有关的法规和制度。四:分析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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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是按照国家和公司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财务工作;2、财务人员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承担财务人员的责任;3、当公司因各种原因倒闭(非财务人员非法经营)时,只要财务人员依法工作,就不应对公司倒闭负责。当然,如果存在财务工作错误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公司采购(或接受劳务服务)发生的欠款一般由公司业务部门直接对应。作为财务人员,仅依法进行会计处理。欠款原因很多,具体责任人必须核实后才能界定。因此,对于所有经济业务,只要财务人员及时完整、真实、合法地进行财务处理,如实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就不必担心责任。
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局以及局变更,一定要将两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2、填写变更申请。到了税务机关以后,找到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事项,索取相应的表格,然后填写一份税务变更申请的表格,让税务部门审批。3、提供身份证明。应该先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变更人员的明,比如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税务机关进行身份认证使用。4、提供任职文件。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新的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通常是任职通知或者任命书的文件形式,表示单位重新任命了一位新的财务负责人。5、证明从业资质。对于的财务负责人,就必须有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说,从事会计工作的从业证明原件,比如会计师资格证书等,并提供相应复印件。6、通知管理人员。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都有专管员制度,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专管员,当我们的财务负责人更改以后,要第一时间通知专管员,以便掌握情况。
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变更,也就是把原来办理税务登记的联系人及电话改为现在实际负责人的就可以了。不需要到工商局等其他部门变更。也就是说,凡涉及纳税人税务登记中的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财务负责人,办税员,从业人员变更事项,可以从不需审核项目中进行变更,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均属需经审核项目。《公司法》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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