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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
居民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一寸照片两张 (3)证明实际出生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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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姓名的,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受刑事处分、已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请变更姓名的书面报告;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其他相应的证明。
想知道小孩户口改名有哪些手续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孩子的出生证、家里的户口本和单位证明不可少。 1、身份。所在单位可以,去当地的公安局、民政局也可以。(你需要在一个地方有住的屋子以及有工作才可以。) 2、户口改名直接去当地派出所(专门办理户口改名的)。
改户口手续: 一、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30日以内,由户主、监护人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及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二、死亡登记。公民死亡后,应由其亲属持居民户口簿,凭《死亡通知书》或者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到死者生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并缴回死者生前的居民身份证。 三、本市(县)内户口迁移。(1)由农村迁往城镇,由大中城市郊区迁往市区,由一般地区迁往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定的地区的,凭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户口簿、单位或乡镇政府的证明、迁入地单位或居委会的证明,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报市(县)公安局审批。(2)大中城市城区范围内的迁移,理由正当且迁入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凭单位证明或房管部门的房产证、租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3)农村人口之间由于婚嫁原因须办理迁移的,凭结婚、迁入地村委会证明办理。 四、迁往外市(县)。本市(县)居民移居外市(县)的。凭迁入地公安局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方可办理迁出手续。 五、外市(县)居民需将户口迁来投靠本市(县)职工、居民(含农转非)的,凭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全国统一居民户口簿及其复印件,连同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其所在单位、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报市(县)公安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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