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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
父母、子女间的产权纠纷 父母购置或建造的房屋,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如果父母生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人的,如房产证上或房屋管理机关的档案中有赠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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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继承权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失,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则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予,该房屋或出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如果已经离婚的情况:您的户籍没有登记在男方父亲名下私房内,房屋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母的私房拆迁安置。您实际居住。房屋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您与男方父母之间又没有必然财产共同共有基础,已归属于男方父母私权利的房屋,您无任何权益。离婚时,对该房屋主张居住权或补偿权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没有离婚的情况:属案外人(指男方父母)私产,假如拆迁补偿按人头固定平方。未离婚,当然可获等平方的现价补偿。即便已经离婚,固定平方的补偿也是可以得到的,法院会支持。农村宅基地房屋,建于婚前,结婚时无户籍在册,假如您的户籍性质为居民,离婚后主张拆迁利益不获支持。对于您的情况,关键在于拆迁补偿(或安置)政策是否能够将您列入补偿安置范围。如果在范围内,那么无论离婚或者不离婚都应当可以得到补偿或安置。如果是按照户籍人口或者宅基地面积补偿,离婚后您就很难得到补偿。男方父母在您目前情况下是不会将房产赠与您的,拖着不离婚,也很难争取到您的补偿利益。毕竟房产不属于婚内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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