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
效力待定合同分为三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简单点来说,可以把它理解成,在追认前,相当于合同无效。 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1)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后才能生效;除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以外。 (2)在代理合同中,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追认,才能发生效力; (3)涉及处分他人财产时,如果没有权利处分他人财产的,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权利人追认或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才能生效。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因存在一些瑕疵而导致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需要有权追认的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追认方可生效的合同。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等等。
一、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中分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订立的合同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二、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其中包括四种情形: 1、根本无权代理。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三、无权处分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