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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税务登记证,就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三证合一、五...
一、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4、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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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税务登记所需资料有: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一式两份;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资料。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55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途中止经营活动的,应在实际经营中止日起60天内向税务机关结算当期企业所得税。企业在注销登记前,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其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书面申请;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及资格证; (4)、注销登记的有关决议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6)、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 (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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