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口头遗嘱符合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立的。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
我可以提供法律帮助,但我是执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就是我的职业,因此帮助不是免费的,请理解。 你说的父亲生前口头遗嘱,若其他子女不认可,你很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设立口头遗嘱时,必须至少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只有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危急情况下才能订立口头遗嘱;危险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等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可见,法律对口头遗嘱的要求是非常高的。
口头遗嘱满足以下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 1、遗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见证人不得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具有利害关系的人; 3、口头遗嘱只能在遗嘱人危急情况下,才能订立。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在场见证”方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