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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即是判决书规定的期限期满日,就是开始计算两年执行时效的时间。比如,判决生效日,2年内履行。就是从判决生效日再加2年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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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第219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明确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2008年4月1日开始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间在申请执行,法律是保护保护的,应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如果已经申请了执行,只要没有得到执行或法院裁定执行终结,可要求法院继续执行或恢复执行。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则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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