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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需要办理两证,才能办理落户手续的。申办所需证明材料:(一)本人书面申请(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三)申请入户人员的、、户口簿(...
办理落户手续需要办理两证。申请户口所需证明材料:(一)本人书面申请(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三)申请户籍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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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肯定有房产证的,要交易主要是要看房产证和国土证,有些安置房可能没有国土证,所有交易起来房价就很低了。现在成都很多拆迁安置房和以前单位的房改房还是要给发国土证。可能每个地区不一样。
对于入户囗,各地有各地的条件规定不是统一的,有的地方必须办理了,才能办理入,有的地方不需要房产证凭购房协议和交款就可以办理入户口。所以,期房未交房,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落户的。落户时,需要有购房者本人的《购房按揭合同》及复印件;购房者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才能办理落户手续。交房的流程: 1、请按《入住通知书》安排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办理收房手续。 2、查验《住宅质量》、《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两书一表)原件。 3、验房,并填写《房屋验收情况表》。 4、如发现问题,开发商要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整改,直到业主满意为止。 5、签署《商品房实测面积结算补充协议》。 6、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开具《办理入住手续通知单》。执此单在物业公司进行业主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按照上述规定,包括户口的申报及迁出在内的各项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机关主管,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职责范围,上述工作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基于二手房买卖而涉及户口迁出纠纷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 3.因户口的迁出需要户主的同意及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上述条件并不必备且原户主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法强制性地要求原户主将户口予以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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