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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丢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在15日内报告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登报声明后,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税务登记证遗失的处理方式为: 1、相关纳税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登报挂失。 2、如果不能找回的,则纳税人可以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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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罚款。应该在15天内提出重新处理。只是补办时缴纳四十五元的工本费用,其他没有。提交以下资料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补充申请:1、《税务证明书丢失报告书》(一式两份)(一式两份),可直接从网上下载2、发表丢失声明的报纸复印件3、没有丢失的税务登记证明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社保问题登记证丢了需要补办。 新参保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30天内,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是新单位申报缴费的凭证。因此用人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好社会保险登记证,如不慎遗失必须及时办理补领手续。 补办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领取社保登记证; 2、社会保险登记证不慎遗失。 补办资料: 补办申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补办所需资料根据本地区规定执行。 补办流程: 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单位注册地社保机构办理补办手续即可。一般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成功办理。
1、马上带着身份证明到(土管部门)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2、带着身份证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3、三个月后带着登载丢失声明的材料和身份证明填写申请审批表,申请补发。4、(土管部门)房管部门受理后依法公示,若无人主张权利的话则进入审批程序,缴纳工本费后,就可以补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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