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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交强险对本车车上人员是否赔偿由保险公司...
这种交通事故,无论是谁的责任,只要有逃逸的,都判定为肇事逃逸方为全责的。如果我们是受害者的话,你可以用收集的证据起诉肇事逃逸司机和对方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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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仅对本车、本车的人以外的第三方进行赔付。 若在交通事故中,司乘人员有伤亡,责应当从该车辆投保的司乘险(即您所说的座位险)中进行赔付。
“避险适当”的避险行为具有违法阻却性,不构成侵权,避险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1)若有引起险情的人,且其行为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过错责任或者无过错责任),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侵权责任; (2)没有引起险情的人(如险情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可以适用“公平责任”,由紧急避险人或者受益人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人构成侵权(过错责任),承担适当的责任。“适当”,指与其过错程度相一致。 若有引起险情发生的人,且其行为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则属于“多因一果”,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与紧急避险人共同承担责任。
一,车上人员的赔偿,只能在你的车辆所购买的“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理赔款中来解决,现在大多是一人一万元的限额的赔付款。 二,交强险的赔偿是只对他车和人的损害进行限额的赔付,自己车上的人和物不能在交强险中进行理赔的。 三,商业第三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只对第三者在交通事故中遭受到的直接的人员和财产的毁损,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可是,对于身在保险车辆内部无论何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等,都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 因此,无论是你车上的人员是否有责,均只能在“车上人员责任险”中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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