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期限,约定...
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2、需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长不得超过60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交警想扣车,扣车的目的是检查车辆。检查结束后,如果对方未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取回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期限,约定期限不得超过20天。超过20天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
交通事故一般事故以下的轻微事故,事故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处理的,可以在交警队完成事故的调解处理并且快速结案处理的。而且双方协商顺利以后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认可以后就马上可以拿到钱。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4.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6.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7.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调解依据;(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4)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5)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6)调解日期。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通常,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人最关注的就是能否得到及时的救治。然而,有时候救治需要很多金钱,这时损害赔偿金金很重要了。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李春律师解析。 一、车祸二审判拿到钱的时间在事故中,绝大多数的争议和纠纷都源于赔偿问题,但是解决纠纷和化解矛盾的方式有很多种,双方和解、调解、诉讼等,选择诉讼途径解决的,需要对起诉地点(即法院管辖权)加以注重,因为不同的起诉地点赔偿的标准会不一样,所以起诉地点直接影响了赔偿。另外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即原被告双方的必要信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68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