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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股份方式有: 1、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包括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和增资时的原始取得 2、继受取得,即通过...
股份代持是公司法学界的前沿问题。由于经济领域股份代持现象和司法实践中股权纠纷大量存在,而我国《公司法》对此并无规定,公司法解释 (三)对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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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拥有的股份可以转让。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1、绝对控股,即单一股东控制的股票份额高于公司总股本的51%。 2、相对控股,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如果作为上市公司十大股东之一,应该清楚了解自身的责任和权利,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区别:十大股东即持有公司股份前十名的股东。十大流通股股东是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前十名。流通股是相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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