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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可以在交警对其进行检验、鉴定后,按照程序提取车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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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双方后,交警就应当放车,否则,继续扣车就属于违法,但是对方申请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扣押车辆的除外。 2、你可以向交警的上级部门投诉,这交警违法扣你车了。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交警扣你车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检车,并在检验结论出来后二个工作日内向你送达,并在送达后三个工作日后,如对方不申请保全。就应该放车,如你不去要车,交警应在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你取车,显然这交警违法了。你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交警立即归还你的车辆。 3、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只是为了调查取证的需要,如果在认定书出来后,交警就应当依法放车,就没有理由继续扣车了,交警在房车是无权收取押金,否则,交警的行为违法。 4、公了比较好,避免以后麻烦;对方该出院而不出院在有证据的条件下,可以不用承担后续费用;对方无照驾驶、无证车辆上路属严重违法行为;具体扣车时间,一般随交警认定清楚责任后,可以申请返还。
一、车辆,可以在交警对其进行检验、鉴定后,按照程序提取车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根据《工作规范》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二、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流程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交通事故的处理如下:1。立即打开双闪,主要目的是提醒过往车辆,防止二次事故。2、确认下车安全时打开门。交通事故发生在主干道上,下车前一定要看清周围情况,开门时不能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下车时注意过往车辆。总之,安全第一。3、用手机拍摄事故现场。4、与对方确认事故的主要责任,无疑致电保险公司,然后到快速处理中心处理。一般保险公司都会说先报警,目的很简单。警察的认定可能对当事人公平,怕客户因为交通意识淡薄而花不必要的保险金。像追尾这样,没有疑问直接告诉保险公司,交警已经来了。这样可以节省一点时间。5、对事故有争议很正常。可以请交警帮忙确认事故。交警来之前,建议不要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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