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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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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实施,共12章98条,该法对社会保险遵循的基本原则、五大险种的覆盖范围、保险资金筹资渠道、社会保险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与领取等均作出明确规定。
1、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2、社保缴费比例一般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 3、缴费基数按个人工资水平(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来确定,不得低于最低缴费标准。 假如缴费基数2000,那么养老,个人出2000*8%=160,单位出2000*20%=400,其它照些计算。
拟定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调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定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中央驻并和省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二)工伤保险处。 拟定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组织调整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拟定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实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实施协议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承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 (三)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定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管理规则;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筹集、审核、备案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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