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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规定,土地是与户口挂钩的,也就是户口迁移之后,才会把耕地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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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你的土地。2、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3、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在城市购买住宅的一般住宅基地不会被回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取消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件,村集体回收住宅基地使用权:(一)批准住宅基地之日起两年未动工建设(特殊情况除外)(二)批准住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设新住宅基地,不自行拆除旧住宅基地的;(三)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庄,转入新住宅(村)的原住宅基地的;(四)批准或非法转让住宅基地的;(五)回收住宅基地使用权的;
具体可以询问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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