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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
对于工伤赔偿,一般建议先进行协商,若协商赔偿不成,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到法院进行诉讼,为更好维护您合法的工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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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因果联系原则。其含义包括: (1)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行为与危害或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这是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事实依据。 (2)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意志、思想等主观方面因素与外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有时这也是区分有责任与无责任的重要因素。 (3)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区分这种因果联系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首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职责和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的职责是不同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只是代为教育以及进行管理,是不可能代替学生的监护人成为法定监护人的。所以,孩子的监护人是您。其次,您孩子尚在幼儿园上学,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你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您的孩子伤害了别的孩子,对方受伤的孩子的家长可以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可以证明学校没尽到管理职责,没有看好孩子,可以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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