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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无权扣除员工当月的全部工资; 2、即使员工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也只能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原则扣工资。...
社保的缴费年度与自然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不同,是每年的7月至下一年的6月。也就是说,2017年7月到2018年6月,这是一个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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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签了劳动合同么?工资能要回来,用人单位只有在员工在工作中有过失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下才能扣除工资,而且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如果不存在这几种情况,公司辞退员工,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公司效益不好不能成为公司拖欠工资的理由,即使公司频临破产,也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同时清算所得资产优先支付拖欠工人的工资。 2、法人代表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所欠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公司经破产清算仍不能清偿其债务(包括工人工资),一般法人代表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特殊情况除外,比方一人独资企业且不能区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则有可能需要法人承担赔偿。
老板随意克扣工资,应该先找老板讨要;如果老板不给,再找工会;如果工会解决不了,可以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二)工会的代表;(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他们不可能不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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