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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性工作,其具体的支付时间、方式都应在合同中作出规定。 (1)时间规定和总额控制。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的...
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要求,至少包括以下部分: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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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发包人:(以下简称劳务发包人甲方) 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劳务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劳务作业内容:按图施工(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预埋,安装调试等相关的工作)。 二、合同价款 1、合同签约后,劳务承包人交保证金元整(小写:¥)给劳务发包人,到工程验收后结算返还给劳务承包人。 2、本工程合同款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3、本合同款,除经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外可以调整。 4、合同价款按建筑设计总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肆元捌角(¥4.8)。 5、劳务费包含:①工人工资;②劳务统筹费用;③劳动保护费用;④管理费用;⑤各项保险费用;⑥监设费用;⑦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⑧利润、机械使用,折旧费等。 三、分包工作期限 按开工计算个月。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五、图纸 劳务发包人应在劳务发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1套。 六、材料、构配件供应 1、劳务发包人应按照施工计划向劳务承包人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如劳务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则应相应延长工期并赔偿误工费用;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劳务发包人负责在三天内更换或调整。 2、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劳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及构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承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施工中所需的中小型机具由劳务承包提供。 七、合同价款支付 采用固定合同价款方式计算,合同价款的,劳务承包人与劳务发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按工程进度付款。①劳务发包方按每月工程进度款支付80%给承包方,剩下的20%待工程验收结算后,一次过结清。 八、双方责任 1、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杜绝无理取闹,影响工程进度的现象。 2、乙方应教育现场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能顺利完成。 3、乙方按图、按时、按质完成工程,要配合其他的施工队施工。如因乙方主观原因未能及时配合现场甲方其它工程施工造成的进度延误,或经济损失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与在场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工伤,意外等保险。 6、遵守甲方项目部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7、如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而不能按期完成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结算给乙方。 8、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有效期内进场配合施工,如因场地或环境条件不具备进场施工的必须报告甲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9、对隐蔽工程的验收,乙方须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10、甲方要协调各项工程项目施工,工程,杜绝各施工队为场地,用电、用水等问题产生矛盾。 11、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的方案图纸和现场标高轴。 12、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责任造成停工、返工或材料及器材,人工的损失等均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13、负责协调提供现场设置的垂直运输设备给乙方。 14、审核乙方的工程进度,办理结算,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等。 九、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①劳务发包人违反约定,不按时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合同款的; ②劳务发包人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①劳务承包人因自身原因过期交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劳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②劳务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劳务发包人可以要求劳务承包人返工,劳务承包人无法完成的,劳务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劳务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劳务承包人应向劳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最高不超过合同的10%,延误的劳务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一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2、劳务承包人应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劳务承包人负责,与劳务发包人无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劳务发包人:劳务承包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除了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其他的分部工程师是允许分包的,但是分包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层层分包。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所谓转包,是指承包者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的施工单位的行为。分包和转包的不同点在于,分包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而转包工程的总承包人不参与施工。二者的共同点是,分包和转包单位都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总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1、发包人不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不能立即将该工程折价、拍卖,而是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如果在该期限内,发包人支付了价款的,承包人只能要求发包人承担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支付逾期支付价款的利息、赔偿其他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不能支付价款的,承包人才能依法将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以优先受偿。“合理期限”当事人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2、依法折价,承包人对工程折价的,应当与发包人达成协议,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一定的价款把该工程的所有权由发包人转移给承包人,从而使承包人的价款债权得以实现。3、发包人与承包人达不成折价协议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将该工程予以拍卖。承包人不得委托拍卖公司或者自行将工程拍卖。4、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后所得价款如果超出发包人应付价款数额的,该超过部分应当归发包人所有;如果折价或者拍卖所得价款还不足以清偿承包人债权额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发包人支付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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