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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
这个房子是谁买的房产证写的谁的名字,如果这个房子是你们的他不可以把你们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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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的遗嘱中未确定只归男方一方的财产,则婚后男方继承所得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外公遗产部分:如果外公这套房屋中的原本他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外公死亡后,外公的份额先一拆二,一份归外婆,另一份由外婆、六个子女继承。按照外公50%房屋产权划分,外婆占1/4+1/28=2/7份额,其他六子女各自对外公遗产部分享有1/28。但由于在继承开始后,舅舅去世的,由外婆,舅妈、舅舅女儿分割舅舅原本继承外公的份额,也就是三个人各自享有1/84。 假设舅舅的份额属于婚内共同财产,那么舅妈先拿走一半,剩余一半由外婆、舅妈、女儿三人继承,每人1/12。 综上所述,外婆份额为2/7+1/84+1/12=8/21 其他六子女:1/28 舅妈为1/84+1/4+1/12=29/84 舅舅女儿2/21 这是法定继承比例,当然也有某些特殊情况,比如产权人的财产不是婚内财产、舅舅去世前已离婚,有需要扶养的继承人,有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等,具体可电联咨询
1、债权A债权B;“已经给与长子”(被继承人住院期间告知并给予长子债权A和债权B以及存款了)就不属于遗产了,不分配。2、c债权如果“欠条或者借条等等债权凭证,没有规定还款或者履行期限的”,具备法律条件主张收回;3、房产和存款,由继承人妻子,长子,长女均分继承;4、妻子没有权利分得被继承人住院期间给予长子的债权及存款;5、丧葬费应该由被继承人单位报销或者按照当地年社评工资的一半给付,如果没有单位,丧葬费可以在遗产中扣除或者由继承人妻子,长子,长女均摊;6、医保报销也应该均分;7、妻子的上述行为,尚不构成影响其不继承或者少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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