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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确认纠纷,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
夫妻共同债务的确认纠纷,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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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2、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 3、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对此,不发生举证责任转换或倒置问题,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以共同使用为基础,以推定规则为补充的原则:1。共同使用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来自双方共同生活的需要。只要客观上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无论是否经过夫妻同意,都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个意思是夫妻双方合意借款,即以双方名义出具借款,即使借款不用于共同生活,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2、推定是指非债务人无法证明,法院无法核实债务不是共同债务的,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设立推定规则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而分配举证责任,并没有改变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但是,在适用推定规则时,必须认真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和用途,综合判断。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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