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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该房产证上所有权人登记的是儿子的名字,就属于儿子的财产。至于该房屋是否属于儿子和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则...
现实中,很多父母买了房,会将房产登记在儿女的名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就成了问题。儿女名下房产夫妻离婚能要求分割吗?我们团队通过下文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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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及民法的相关规定,房产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一般原则以登记为准,但并非登记人就是绝对的权利人,如果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权利所有人,可以要求更正和确权。 也就是说,虽然房产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但这并不能完全证明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该名子女,而应考量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离婚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能否分割,首先要确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子女的财产。 对于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权属问题,目前主要存在两种观点: 1、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子女一人,父母将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是赠与; 2、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实际控制人为父母,该房产的真正权利人为父母。
儿女名下房产离婚夫妻不可以分割。儿女名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双方孩子的,而不是夫妻。 夫妻离婚只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有分割的权利,对于子女的财产没有分割的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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